为缓解成品油等价格调整对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的影响,日前,市民政局、市财政局联合发文,再次提高我市低保标准。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。
据了解,从2008年7月起,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提高,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提高,并要求在7月15 日前将提标的资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。同时要适当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,并对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实施临时救助。